玉米余粮问题是一个比较严峻的问题,因为种植者的玉米卖不出去的话,那么就会很大影响种植者的种植积极性的。今天和吉林省玉米种子一起看看玉米销售余粮积压问题吧!
实际上,所谓的“余粮积压”现象,绝大部分并不属于真正的卖粮难。农民手中余粮大致可分为四类:第一类属于“惯性余粮”,如一些地方玉米品质较好,农民存在余粮“开春后再卖”的售粮习惯,加上总体产量较大,余粮相对较多;第二类属于“主动余粮”,现在收购完全市场化,部分农民认为潮粮价格偏低,想待价而沽,等水分减少之后以更高价格出售,减少烘干费用,赚取更多收益;第三类属于“环节余粮”,如黑龙江粮食局估计,在合作社、经纪人和烘干塔中待售玉米达上百亿斤,有的在等待更好的市场时机,有的已有销售渠道,实际相当于为加工或贸易企业代储;第四类属于真正意义上的“难销余粮”,有的地方玉米因受灾导致籽粒不饱满,或因存储不科学导致霉变等,有的地方位置偏远、运输不便,导致销售相对较难。实际上,在玉米质量较差、运距较远的地区,由于各级政府重视程度高、动手早、力度大,收购进度相对较快,农户手中余粮已经不多。
毁约弃耕”有几何?有反映称,一些粮食主产区接连出现种粮大户毁约弃耕,“撂挑子不干”的现象,并多把毁约弃耕归因于农产品价格下降。对此,不必过分担忧,也不应过度干预。
实际上,从一般的情况看,部分大户经营状况不好,价格下降只是其中一个原因,有些是规模太大经营不善,还有不少是租地成本太高。妥善应对农产品价格、租地成本波动是一个成熟农业经营主体必须具备的能力。在这轮价格下降过程中,一些经营主体“撂挑子不干”,说明一些经营主体市场竞争力还有待提高。从长远看,改革有利于挤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的“投机分子”,实现持续健康发展。
吉林省玉米种子认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,促进农业现代化,是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目的。规模经营主体如果不能发挥这样的作用,就可能被市场淘汰。这也提醒我们,在我国特殊国情农情条件下,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急不得,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。